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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乐法院召开“将乐县金溪河流域生态水环境协作保护”联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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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傅莹  发布时间:2024-08-13 16:05:14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整合资源,加强协作,持续推进金溪河流域生态水环境协作保护,最大限度地提升金溪河流域生态环境精细化管理水平。在第二个全国生态日即将来临之际,将乐法院组织召开“将乐县金溪河流域生态水环境协作保护”联席会。将乐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世金,生态庭全体干警,金湖电力公司、各水电站、县河长办、金溪河沿线相关乡镇分管领导出席会议。




会上,李世金副院长介绍了自2023年8月14日签署《将乐县金溪河流域生态水环境保护协作框架协议》以来,在金溪河流域生态水环境保护方面所取得的成效。之后,与会人员就如何进一步推进将乐县金溪河流域生态水环境保护进行交流讨论。

会议指出


保护金溪水域环境,提升金溪生态价值,需持续坚持做到:

1

开展联合执法,加强隐患排查。常态化开展金溪河段的联合执法巡查活动,加强对金溪河流域各类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及时发现并消除环境风险隐患,推进金溪河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维护金溪河流域健康“水生态”。

2

明确职能定位,拓展修复形式。推进生态修复性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促进金溪河流域生态环境修复工作职能定位更加明晰、协作配合更加通畅、聚合成效更加突显。在金溪河生态环境修复过程中,实现从原始的修复、管护、投放鱼苗等方式向认购碳汇等替代性修复形式拓展。

3

整合宣传资源,强化文明引导。以通俗易懂的形式向公众通报联合巡查专项活动进展情况及典型案例,弘扬生态文明,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的生态保护的社会氛围,提高全民参与生态保护的自觉性。



会后,县法院、县河长办、古镛镇的与会人员到范厝水电站周边水域开展联合执法巡查。


 

责任编辑:将乐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