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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赌不怡情 莫让休闲娱乐变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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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承希  发布时间:2024-11-21 08:51:50 打印 字号: | |

近日,将乐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赌博案,依法判处被告杨某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没收全部违法所得与赌博用具。

“杨某每场至少召集7名相熟的赌客聚众赌博,以抽取赢家‘水钱’的方式获利。”办案民警介绍案情。杨某起先把将乐县南口镇松岭村沿路的自建房作为摆水赌博的地点,后来因为赌客越来越多,又将赌博地点改在南口镇舍坑村温泉斜坡上一铁皮房。经福建武夷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杨某组织赌博的两个月时间里,至少组织了43场,累计赌资至少528280元,累计“抽水”至少12900元。

将乐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累计抽水盈利达五千元以上,其行为已构成赌博罪。综合考量被告人杨某有赌博行政处罚劣迹,但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并自愿认罪认罚,且退出全部违法所得并积极预缴罚金,将乐县人民法院作出前述判决。

将乐县人民法院法官提醒,正常娱乐与赌博最大的区别在于是否以营利为目的。正常娱乐一般是指亲朋好友之间不以营利为目的,或带有少量金钱输赢的娱乐活动。而赌博一般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行为。赌博行为轻则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重则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莫让休闲娱乐变质。


 
责任编辑:将乐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