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色革命文物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秉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持“红与绿”深度融合发展,在推动“红与绿”融合保护中延伸和发挥司法职能,突破传统工作格局,开创司法工作司法工作新模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制定《“红与绿”司法保护协同机制 --红七军团铜铁岭战斗旧址红色文化与福建龙栖山、君子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绿色资源司法保护协同机制》。现将《协同机制)(征求意见稿)》面向公众征求意见,公示期间,社会对该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可向县法院反映。向县法院反映相关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需加盖单位公章或个人真实姓名,并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寄送地址:将乐县人民法院,联系电话:0598-2337791
公示时间:2024年7月11日-2024年7月19日
附件:《“红与绿”司法保护协同机制 --红七军团铜铁岭战斗旧址红色文化与福建龙栖山、君子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绿色资源司法保护协同机制(征求意见)》